因建筑缺陷起诉。 业主的大部分索赔为何失败?
Ara Hill纠纷:高等法院驳回针对发展商及JMB的大部分索赔

建筑缺陷迟迟未获解决,业主可能决定联合采取法律行动。然而,投诉清单再长,也不代表索赔必然成立。由谁起诉、各被告应承担什么责任,以及损失是否有证据支持,都是关键。
在 Ong Yan Ling & 71 Ors v Sime Darby Ara Damansara Development Sdn Bhd & Anor 一案中,高等法院驳回了业主针对发展商的大部分索赔,以及针对联合管理机构(JMB)的全部索赔。原告被令向两名被告支付约218万令吉的诉讼费用及利息。
事情经过如何?
这宗纠纷涉及位于 Ara Damansara、由公寓及别墅单位组成的 Ara Hill 项目。原告提出多项投诉,包括涉嫌建筑缺陷、共用设施问题、分层地契延误及具误导性的销售陈述。
于2013年2月接管共有财产管理工作的联合管理机构(JMB)也被列为被告。
经过漫长的审讯,仅一名原告的两项具体索赔获得支持:就特定期间延迟交付空置占有权获得赔偿,以及取得命令要求发展商修复碎石地面。
有关共有财产的索赔为何失败?
法院区分了涉及业主本身单位的索赔与涉及共有财产的索赔。
就本案所审理的共有财产索赔而言,法院裁定,应由JMB起诉发展商。个别业主并无法律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这些索赔。增加参与诉讼的业主人数,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。
因此,业主首先应确认受影响的范围属于自己的单位还是共有财产,以及谁有权寻求所要求的具体救济。
建筑缺陷索赔的证据欠缺在哪里?
其他多项索赔失败,是因为原告未能证明所指的违约或损失。
例如,法院发现原告估价专家的证供存在严重问题,因此驳回了房产贬值的索赔。失实陈述的索赔也不成立:原告未能证明所需的虚假陈述,以及自己在购买时曾依赖该陈述。
法院也认定,原告曾阻止部分拟进行的工程,包括修复工程。这影响了他们对问题未获解决及分层地契进一步延误的投诉。
这些裁定说明,建筑缺陷索赔不能只靠照片或投诉清单。证据需要说明问题所在、责任归属、所需工程,以及索赔金额的依据。
针对JMB的索赔为何被驳回?
法院认定,针对JMB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。原告所要求的命令,实质上只是要求JMB履行其在法例下原本已有的职责。
这不代表JMB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承担责任,而是本案原告未能证明针对JMB的索赔成立。对发展商的投诉,与指称JMB违反本身职责的索赔,需要分别考虑。
诉讼费用为何如此高昂?
法院考虑了诉讼的历时、复杂程度、众多争议,以及应诉所需的工作。
JMB也曾正式提出和解建议,同意履行原告针对它所要求的事项,但该建议遭到拒绝。法院驳回针对JMB的索赔后,就和解建议提出后的期间按弥偿基准判给诉讼费用,让JMB可以追讨较广范围的律师费用。
约218万令吉是原告被令承担的诉讼费用,并非原告获判的赔偿。
业主和管理机构应注意什么?
为集体诉讼筹款前,先确定谁应提出索赔。
如果建筑缺陷涉及共用泳池、出入道路或其他共有财产,业主应正式向JMB或管理机构(MC)提出,并要求就拟采取的行动作出决定。即使许多业主愿意起诉,也不能解决他们是否适格原告的问题。如果管理机构拒绝采取行动,业主应先了解可行途径并寻求法律意见,再决定是否以个人名义起诉。
把投诉整理成具体的维修计划。
逐项列明缺陷、位置、可能原因、责任方及建议的补救方法,并以照片、检查报告、往来函件及有充分说明的维修估价支持。这有助于业主和管理机构判断哪些索赔能够证明,以及希望取得什么结果。
不要让争议阻碍可行的修复工作。
发展商提出修复方案时,应要求书面说明工程范围、施工方法、时间表及验收安排。如果方案不合适,应解释原因并征询技术意见。没有充分理由却拒绝让对方进入维修,可能削弱日后关于缺陷仍未修复的投诉。
区分发展商的义务与管理机构的职责。
JMB或MC应记录接获投诉后的检查、汇报及处理行动。业主考虑起诉管理机构时,应指出该机构本身被指未履行的职责,而非假设它必须为发展商遗留的所有问题负责。
书面判词记载,部分原告已就责任及诉讼费用的裁决提出上诉。本文说明的是高等法院的裁定;上诉结果尚未核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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