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商被清盘。 分层地契诉讼还能继续吗?
买家能否继续向清盘中的发展商提出分层地契诉讼?

买家可能已就分层地契问题起诉发展商,公司却在诉讼期间被清盘。清盘是否意味着诉讼必须结束,买家只能在清盘程序中申报债权?
法院: 马六甲高等法院
案件: El’Kanah Sdn Bhd v MDSA Resources Sdn Bhd (Encls 68 & 76) [2026] MLRHU 2139
本案中,高等法院准许两组买家继续进行尚未审结的分层地契诉讼。买家所寻求的救济性质,是法院作出决定的关键。
分层地契诉讼要求什么?
买家购买了 Hatten City 的 Elements Mall 商业单位。他们分别提起诉讼,指称发展商没有履行涉及分层地契的法定及合约义务。
他们请求法院作出宣告,并命令发展商提供所需的申请文件及可供注册的分层地契。诉求也包括金钱方面的救济。
MDSA Resources 随后于2026年4月1日被清盘。买家因此向作出清盘令的法院申请许可,以继续现有诉讼。
为什么需要法院许可?
《2016年公司法令》第471条限制在清盘令作出或临时清盘人获委任后,对公司提起或继续进行诉讼,除非法院按适当条件给予许可。
申请必须向作出清盘令的法院提出,并送达清盘人。这让法院在保障清盘程序的同时,考虑有关申索是否需要通过独立诉讼处理。
为什么分层地契诉讼获准继续?
这项分层地契申索主要寻求与买家地契有关的宣告及强制命令。单凭在清盘程序中提交债权证明,无法充分取得这些救济。债权证明主要用于申报公司所欠的款项。
法院也认定,案件存在值得审理的真实争议。有关买卖合约、已竣工建筑物及尚未取得注册地契的材料,显示买家的申索具有可争辩的基础。在这个阶段,买家无须证明自己最终会在每项争议上胜诉。
清盘人没有反对这些申请。不过,法院明确指出,没有反对并不能取代法院自行判断是否应给予许可的责任。
法院附带保障条件给予许可。买家日后取得的任何金钱判决、损害赔偿或诉讼费,均须在清盘程序中申报证明;未经进一步许可,不得对公司或其资产强制执行。买家也须将诉讼的重要进展通知清盘人。
法院是否已命令发展商交付地契?
没有。这项决定只是准许买家继续诉讼,并未最终裁定发展商是否违反义务,或买家是否有权取得所申请的实质命令。
这些问题仍须由审理分层地契诉讼的法院决定。这个区别十分重要:获准继续诉讼只是程序上的一步,并不等于申索已经成立。
买家接下来可以怎么做?
先弄清楚分层地契为何迟迟未能办妥。向清盘人询问:申请是否已经提交、还欠哪些文件,以及目前由谁跟进。保留书面回复。
整理买卖合约、付款记录及有关地契的往来文件。如果已经提起诉讼,也把法院文件一并备妥。这些资料有助律师判断还有哪些事项未完成,以及现有案件能否继续。
明确您要争取的是分层地契、退款,还是赔偿。这些诉求未必通过同一种程序处理。如果案件仍在进行,应在采取进一步行动前告知律师发展商已被清盘;继续诉讼可能需要清盘法院的许可。
最重要的是,不要因为发展商被清盘,就认定必须放弃分层地契申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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