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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层物业管理

业主大会通过了收费。 仲裁庭能否推翻?

当财务影响超过RM250,000时,分层管理仲裁庭能否撤销业主年度大会的决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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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项决议可能获得业主年度大会的多数支持。这是否就能阻止单位业主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挑战,尤其是当撤销决议会带来重大的财务影响时?

在 Badan Pengurusan Bersama I Soho I City v Tribunal Pengurusan Strata & Anor [2026] MLRHU 2378 一案中,高等法院审理了针对仲裁庭裁决的挑战。该裁决撤销了JMB有关管理费及储备基金供款的决议。

案件背景

I-Soho I-City是由多个组成部分构成的商业分层发展项目。在第四次业主年度大会之前,管理费及储备基金供款按每股份单位RM2.91的统一费率征收。

在2023年7月10日的业主年度大会上,多数业主通过了适用于不同组成部分的新费率。一名单位业主向仲裁庭挑战该决议。

仲裁庭撤销了决议,并命令JMB恢复之前的统一费率。JMB申请司法复核,提出的理由包括仲裁庭已超越管辖权。JMB声称,重新计算会导致每月约RM472,338.96的退款,超过仲裁庭RM250,000的金额上限。

法院如何裁决?

高等法院于2026年7月22日驳回JMB的申请。

根据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》第105条及第四附表第一部分,仲裁庭有权审理要求撤销业主大会决议的申索。

法院区分了所申请的救济及其财务后果。该业主提出的并非金钱申索。所指称的退款只是撤销决议这一主要命令所产生的附带后果。因此,RM250,000的金额上限在本案中并不适用。

法院也认定,恢复之前的费率是撤销决议所带来的后果,并不等于仲裁庭自行制定新的收费率。

关于不同费率的有效性,高等法院适用了Menara Rajawali的裁决,并认定JMB的决议违反法律。法院不接受业主大会的批准能够使超出JMB法定权限的收费变得有效。

JMB、MC及业主应注意什么?

第一,多数票并不意味着业主年度大会的决议不受挑战。管理机构的法定权限及决议内容仍然重要。

第二,重大的财务影响不会自动使争议超出仲裁庭的管辖范围。本案涉及的是撤销决议的申索,不应被理解为只要换一种说法,就能申请超过法定金额上限的金钱裁决。

第三,对于不同费率,必须作出仔细区分。我们仍然认为,不同费率在分层管理中具有合理的适用空间,而Menara Rajawali必须结合其本身的事实、法定框架及所裁定的争议来解读。这一立场并不改变高等法院在本案中适用该裁决、作出不利于该JMB的决定这一事实。

不应将JMB与MC等同。判词本身也承认Menara Rajawali所作的区分,即第60(3)(b)条明确赋予MC有关法定权力,但须符合相应条件。因此,不应将本案描述为在所有分层管理情境下全面禁止不同费率。

实际需要考虑的,不只是业主是否投票支持不同费率,而是由哪个管理机构征收、依据什么法定权力,以及拟议收费结构是否符合适用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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